在线课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在线课程 >> 正文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院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的有关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为更好的开展线上教学工作,规范线上教学组织行为,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创业学院)就业与创业教研室在原有的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基础上特设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课时间

线上教学正式开课时间:2020年2月24日——4月3日,之后是否继续采取线上教学,根据教育厅要求而定,请各任课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至少提前备好总课时的三分之二周次课程内容

二、教学方案

(一)课程性质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大学生的通识教育,体现的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程目标

创新创业课程设置旨在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让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三)教学方法

引进超星慕课,通过超星学习通及其他学习平台引导督促学生课外自学视频,教师可在线上开课前十分钟抽查视频中的内容考察学生学习情况,之后对学生自学视频内容罗列提纲供学生回顾,并引出本次线上课程内容;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采取主题讨论、头脑风暴、线上体验汇报、链接校外成功创业人士进课堂等方式开展教学,通过发布作业,抢答、测验等形式检验学生学习情况。

(四)学习平台及时间

学习平台:线上教学运用超星慕课,依托学习通平台开展教学,避免因集中开课造成网络拥堵学生难以登录平台,教师可辅以腾讯会议、QQ群、微信、钉钉、云课程等平台灵活教学,个别学生如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教师要做好记录,加强个别辅导,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本课程。

学习时间:所有教师依照学院发布2019——2020年第二学期课表进行教学。

(五)线上课程资源简介

课程名称:《走进创业》(南京大学首批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之一)

授课老师: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 王自强

南京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 陶向南

课程简介:《走进创业》是一门创业基础学习课程,通过对真实创业案例的剖析,帮助学习者了解创业企业从Start到Up的成长历程。课程内容包括创业起始、产品与客户、创业团队、创业融资和知识产权与法律。本课程的主讲教师都具有创业亲身经历和创业教育多年经验,力图以简捷和清晰的观点帮助学习者了解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关键性问题和解决思路。课程共设置11章节,分别为:课程概论、创业起点——客户需求、创业起点为——发现痛点;创业优化与精益创业;创业销售;商业模式;创业团队——合伙人;创业团队:领导;直面竞争;创业融资;创业中的道德与法律。

(六)授课计划安排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设计8个主题内容,共安排16个课时,具体内容如下:

模块

内容

具体操作

课时安排

(45分钟/课时)

模块一:创新创业概述

1、创新创业的概念

2、创新创业的意义和价值

3、新的创业时代


2课时

模块二:创新思维训练

1、创新思维的意义

2、创新思维的特点

3、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2课时

模块三:创业机会的识别

1、创意与创业机会的区别

2、创业机会的来源

3、创业机会的识别


2课时

模块四:创业团队组建和管理

1、创业者素质(核心人、合伙人)

2、团队组建的方法

3、团队管理(股权分配等)


2课时

模块五:分析产品市场

1、产品测试和调研

2、细分市场的有效性

3、竞品分析


2课时

模块六:商业模式及其设计

1、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

2、商业模式类型

3、商业模式设计方法


2课时

模块七:项目计划的撰写及路演

1、项目计划的撰写要点

2、项目路演的作用

3、项目路演的BP设计

4、项目路演的展示


2课时

模块八:创业中的道德与法律

1、创业大学生的道德素质

2、创业要了解的法律法规

3、创业中造假案例的结局


2课时


(七)学生考核

本门课程考核采用学院教务处课程成绩考核的方法,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慕课自学(30%)+期末考核(30%),其中:

1、平时成绩(10%+30%):即线上课堂表现评分,包括线上签到10%,课堂互动,发表观点,完成章节测试30%。

2、慕课自学(30%):学生根据课程进度推进,在新课开始前提前完成教师布置的超星学习通上《走进创业》课程及课中测验。

3、期末考核(30%):以团队为单位完成项目计划书及线上路演PPT。

(八)课表

请到教务处网站查询(如有变更,请及时关注创新创业教师群中通知)。课表仅作为核算课时工作量的依据之一,为避免网络访问第三方平台承载的峰值大负荷,教师可以采取错峰教学方式,但请保管好教学的电子记录,以便核算课时。

(九)教师考核

教师考核依据:1.教学平台教师教学数据分析;2.教师教学周总结记录;3.督导及教研室线上随堂听课反馈;4.学生针对教师线上教学质量评分。

附件一:《教师个人每周线上教学情况汇总表》;

                                                                          创业学院就业与创业教研室

                                                                              2020年2月16日

扫一扫关注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办公室(创业学院)版权所有  招生热线:0791-88352677 传真:0791-88353587 邮编:330099